呼伦贝尔市统计局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呼伦贝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市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履行统计部门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官方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公布我局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00%网上办理、“跑零次”。
(二)推进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工作要求,确定我市申报名单。经层层筛选,我市共向自治区申报7家企业参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均成功获评。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025年积极与市市场监管局对4家企业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检查,已完成跨部门检查计划,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选择性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执法监管效能。
(四)积极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动。一是编制“呼伦贝尔市统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呼伦贝尔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及时在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官方门户网站公布;二是严格结合《呼伦贝尔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推动做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要求时间节点报送《规范行政执法自查表》《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规范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统计表》
(五)持续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于9月1日召开全市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对全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六规范五强化)标准进行了培训,对细化指标进行了解释说明。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建立《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纪委监委、司法部、统计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实施方案》的制度刚性转化为执行刚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统计局2025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
(一)加强执法规范性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等权力。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对统计调查对象库进行更新维护,开展执法检查前将每批检查名单提前一周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统计执法检查后,及时将检查信息公示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运用执法设备对执法检查的重要节点进行记录。坚决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执法检查、作出行政处罚前经法制机构备案审核。
(二)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呼伦贝尔市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2025年全市共对135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市本级完成41家,已完成年度执法计划。
(三)认真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入社区”“送法入企业”活动,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做好“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市统计局分管领导赴市委党校以及各旗市区委党校开展专题讲座;多举措开展普法活动,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赴赤峰市学习考察统计普法主题长廊建设工作,近期在海拉尔区打造统计普法主题长廊。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积极推动本地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均已开展相关内容学习。二是组织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工作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工作,14个旗市区以及各市直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统计调查项目是否经过统计机构审批等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三是组织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20个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通过观看宣传片对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
五、加强党的领导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局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市统计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工作及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汇报,研究统计法治专项工作。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市统计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在政务外网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符合资质的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组织模拟测试,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本年度全市参考16人,共有13人通过考试,又新增4个地区解决了统计执法人员不足两人无法开展执法的情况,充实了统计执法力量。二是坚持以查代训,共抽调全市统计执法人员10余人次参与全市执法监督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统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面向各旗市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治工作人员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培训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了保障,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如个别地区依然存在执法人数不足两人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下一步,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将持续强化普法、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治统意识。积极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学习贯彻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系列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二是加强对基层以及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教育。依托继续教育平台、联网直报平台,通过培训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分层级进行培训,不断增强其法治意识。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查违法案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失信认定和案件通报曝光,坚持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全面提升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