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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4:57 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本报告包括呼伦贝尔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从呼伦贝尔市统计局部门网站(www.hlbe.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222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021001,电话:0470—87775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群众关切和核心职能,精准划定公开范围,重点公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97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受理、审核、答复各环节时限与标准,规范使用答复文书格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率100%,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动态更新制度,对公开信息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标注,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公开与保密相统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提升页面导航便捷性和信息检索效率;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拓宽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多端同步、便捷可及。全年平台总访问量达13337172人次,有效提升了信息传播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追责的情况,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6

0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公开内容精准性与深度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存在“泛化”倾向,核心内容不够突出,政策解读多停留在文字字面阐释,缺乏场景化案例、数据对比分析及通俗化解读。同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均衡,常规类信息更新较为及时,但动态类信息存在发布滞后、更新不连贯的情况。

2. 公开渠道适配性与便捷度有待提升。线上公开渠道虽已实现全覆盖,但各平台功能协同性不足,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的信息发布存在“重复化”“碎片化”问题,未形成统一的信息检索入口和数据共享机制。

(二)改进情况

1. 聚焦核心需求,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推行“文字+图表+视频+案例”的多维解读模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常见问题解答(FAQ)及应用场景示例;建立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和限时发布制度,对突发类信息实行“第一时间发布、后续动态跟进”机制,确保动态类信息更新不超过24小时,决策类信息征求意见期限不低于30日。

2. 整合公开渠道,提升服务便捷度。推进线上渠道一体化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增设“一站式”信息检索功能,整合各政务新媒体平台资源,实现同一信息“一次发布、多平台同步推送”,减少信息碎片化;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建立留言回复“24小时响应、3个工作日办结”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