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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关于自治区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01 16:18 来源:呼伦贝尔市统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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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5年11月18日至28日对呼伦贝尔市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6年3月19日向呼伦贝尔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督察反馈问题全盘接受、主动认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的整改态度、务实的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呼伦贝尔市将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推动全市整改工作迅速启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整改工作体系。全市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整改推进体系。各责任地区和部门建立贯彻落实自治区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全面组织实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责任链条。根据自治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呼伦贝尔市坚持由点到面、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对督察反馈意见进行了细化,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旗市区均制定了本地区整改方案,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要求各旗市区、市直相关部门每半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效果不够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进行工作提示,印发工作专报通报整改进度。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暨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各旗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检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紧盯整改任务和进度,按时高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聚焦反馈意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呼伦贝尔市及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均将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自治区相关文件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听取统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工作,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各旗市区均召开本地区警示教育会议,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呼伦贝尔市及各旗市区均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各类主体班次必修课内容,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二)持续夯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工作,重点排查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的文件和做法。严格执行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双重管理有关规定,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其人选在提交本地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前需征得上级统计局党组同意。

(三)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严把数据质量关,针对督察发现的相关专业统计数据失实情况进行举一反三,组织对各专业数据开展核查。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旗两级统计机构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进一步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全市统计工作能力水平

呼伦贝尔市严格按照统计督察整改各项任务时序进度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针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将持续推进、深化成效。

(一)筑牢思想根基,持续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持续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防治统计造假深度融合起来,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守好统计数据真实性底线,维护统计工作权威性。

(二)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整改闭环管理,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做到整改一项、规范一类、治理一域。

(三)深化成果转化,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稳定基层统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落实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打造与统计现代化相适应的干部队伍。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精准高效的统计服务,为全面落地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0-8777717

电子邮箱:hlbrtjjfzk@163.com

邮编:021000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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