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 “1571”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凝聚力量。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点宣传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立法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关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深入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乡村振兴、安边固边兴边等与民族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民族政策宣传月:5月1日至5月31日
民族法治宣传周:5月25日至5月31日
进机关
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度融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通过脱产培训、集中宣讲、专题讲座、网络学习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结合结对共建、主题党日等活动,鼓励跨部门、跨支部开展联学共建,面向各族群众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
进企业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企业业务培训、文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全过程,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宣传阵地和外部社会资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民营企业进边疆”等行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以实际行动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和促进者。
进社区
积极发挥社区主动性、创造性,推动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组织开展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民俗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举办“心连心”、“手拉手”、“一家亲”等联谊结对活动,吸引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微心愿、邻里帮”等关心关爱活动,培育选树群众身边的典型标杆,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族群众在生活上相互帮助、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相互借鉴、习俗上相互尊重、情感上相互亲近。
进嘎查村
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功能,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五个100”行动,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领乡风文明。鼓励各地开展“村字号”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动员各族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和基层治理协同并进,在共建共治共享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进学校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利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展青少年跨区域社会实践、研学交流和参观考察等交流活动。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校园活动。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进军队
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纳入部队集训轮训和院校教育培训。结合国防教育和军民共建,深入边防哨所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参与“党政军警民企”联创共建,开展“送政策”、“送文化”、“送服务”、“送温暖”进军营活动。弘扬拥军爱民光荣传统,共同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进宗教活动场所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面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大力宣传宪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弘扬爱国主义传统,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进文旅场所
在景区游客中心、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播放、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面向游客和群众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融入导游讲解、文艺演出、知识问答等环节,提升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将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旅游城市、景区的重大活动,让旅游成为感悟中华文化、增进文化自信的过程。
进网络
深入实施“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各主流媒体应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政策阐释、法律解读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宣讲。鼓励各类网络平台和广大网民创作体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作品和信息,营造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和谐网络环境。
进各领域
各行各业要结合职能职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车间班组、进服务窗口、进项目一线、进商圈楼宇、进家庭。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与科普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科普在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格局。
(二)主场重点工作
主场活动
4月下旬,在兴安盟举办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主场活动,对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安排部署,并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解读,全面启动宣传月各项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媒体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党媒优势,开设“法治护航·同心筑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我同行”等专栏,推出《融筑·熔铸》专题节目,综合运用综述、专刊、图解、精编、全媒体推广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展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日常故事,以及各族群众守边固边、共同发展的生动实践,切实提高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送法入乡村”活动
各地区以全区所有嘎查村为对象开展“送法入乡村”活动。自治区民委重点面向18个民族乡 (苏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族工作读本等宣传资料,通过送法入乡村、普法入民心,教育引导各族群众
示范引领活动
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宣讲。各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要组织开展联学联建等主题活动。
网络竞答活动
“民族法治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网络竞答”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参与,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转发活动链接,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参与度。
宣传短信推送活动
5月初,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区手机用户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公益短信,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准解读和宣传相关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牢牢把握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积极创新方式方法,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案例,以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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