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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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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转发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呼伦贝尔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呼党字(2001)52号)和《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呼伦贝尔市旗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呼党字(2001)53号)精神,设置呼伦贝尔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呼伦贝尔市统计局为市政府主管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职责如下:
呼伦贝尔市统计局为呼伦贝尔市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中心,是统计监督和重要的咨询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呼伦贝尔市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旗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套国、区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订呼伦贝尔市统计制度;拟订呼伦贝尔市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旗市、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旗市、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订各旗市、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按规定管理旗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国家统计局管理设在呼伦贝尔市的调查队;协助旗市管理旗市统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
(七)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年荣获全国统计系统荣誉
在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中,分别获得全国人口普查和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先进集体。
1992、1997年在全国投入产出调查中荣获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先进集体,先后有5人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6年荣获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在1996年全国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十周年表彰评比活动中,被国家统计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同时,有2人被国家统计局授予全国统计自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呼盟城调队自1990年至2000年连续11年被国家城调总队授予全国城调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共有8人被国家城调总队评为全国城调系统先进人个。在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和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调查工作和数据处理工作均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先进集体,分别各有2人获先进个人称号。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两个试点地区之一。
在全区统计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连续多年处于先进行列,尤其是自1997年以来连续4年荣获全区统计系统目标管理特等奖。呼盟统计局计算中心连续12年荣获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其中:连续10年荣获各盟市第一名,两年获第二名。
在全盟旗市、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中,统计局领导班子连续4年被授予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统计局连续多年被盟委授予"全盟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被盟行署授予"全盟信息督查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盟统计局计算中心研制的《呼盟统计网络信息系统》获呼盟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统计局授予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全国、全区和全盟多次获得殊荣。全局职工中有多人立功受奖励。其中,立大功1人,二等功2人,三等功6人,有多人被各级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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