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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统计
名称: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呼政办字〔2023〕21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10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呼政办字〔2023〕21号)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为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胡兆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青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刘志东  市统计局局长萨日娜  市发改委副主任乔宇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徐广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玉胜  市委编办副主任

龚韶茵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云航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    虹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宗    成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颜世强  市税务局副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宗成兼任。(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此项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发文通知。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