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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09:00 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呼伦贝尔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统计局部门网站(http://tjj.hlb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及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222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021001,电话:0470—82175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本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市政府网站、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呼伦贝尔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平台为主要载体,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71条,公开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权责清单、政策解读、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等。其中,统计动态类信息384条。利用“呼伦贝尔统计微讯”公众号对外发布信息数306篇,公众号订阅数3496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7件,结转上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全部按照时效回复申请人。未发生依申请件答复过期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更新完善了《网站信息发布》《统计新媒体信息发布》《舆情处理机制》等制度,特别针对舆情工作建立了以市统计局综合科为办公室、各旗市区综合统计人员为成员的舆情应对工作小组,及时报告重大舆情,妥善应对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公开栏目方面,新增设“五经普”专栏,专题刊发经济普查工作动态。在统计微讯方面,立足统计视角,满足读者需求,打造精品栏目,实现了阅读人数和数量的翻番,社会口碑和影响力迈上了新的台阶。在3月份全国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市级排行榜单中位列全国第6位、全区第1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整改公开不到位问题。

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满意度2198分。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纠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按照《2022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2点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势不够丰富。二是未公开单位领导主管或分管工作信息。

(二)改进情况

针对政策解读形势不够丰富的问题,我局通过增加图文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生动解读统计工作。

针对未公开单位领导主管或分管工作信息问题,2023年10月底,我局党组班子已完成人员调整,现已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领导分工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市统计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积极关注群众呼声。聚焦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并进行相关的统计调查分析2023年,共完成了《2023年度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2023年度平安建设状况满意度问卷调查》等10项调查工作,结果形成调查报告并以专报的形式呈送市委、市政府两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市统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主要负责人等信息,确保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按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工作,2023年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4.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结果及执法事项已全部在统计信息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执法。5.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市统计局不涉及此项工作,但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提供统计数据保障。6.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数据解读等方式重点解读各类统计数据,及时公布每月呼伦贝尔统计数据情况。